三亚警方:6人因照相生意争抢客源引发肢体冲突,被行拘15日******
中新网1月10日电据海南三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10日发布警情通报称,2023年1月6日16时,天涯分局接到报警,在天涯区海月广场沙滩有人打架,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依法将参与斗殴的6名涉案人员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刘某录(男,51岁)、刘某华(男,46岁)、刘某(男,47岁)与赵某华(男,53岁)、李某东(男,52岁)、赵某国(男,49岁)因照相生意争抢客源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
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刘某录等6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示,市民群众应树立法治意识,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应理性平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海南三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