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中外对话 | 美国“搅浑水”危害亚太安全,中国如何破局?******
拜登政府上台后全力推进“印太战略”,企图拉拢地区国家共同遏制中国。“印太战略”如何威胁亚太地区的和平发展?以菲律宾为代表的东南亚国家如何看待这一战略?面对美国围堵,中国又当如何应对?
对此,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邀请“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主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员胡波与菲律宾亚太协进会研究员卢西奥·布兰科·皮特洛三世展开对话。
胡波指出,美国已把所谓“印太战区”当作最主要的战区,其处于部署状态的军事资源和海空军事平台,印太地区至少占60%以上。他强调,尽管美国试图在亚洲拼凑反华联盟,但东南亚国家普遍不愿选边站,面对复杂局势,中国有信心、有能力应对挑战。
卢西奥则表示,东盟成员国担忧大国竞争可能会迫使它们选边站,它们希望通过对话缓和局势。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美国之前提出了“印太经济框架”,这一框架是否意在抗衡中国?
胡波:美国在安全上有美日澳印“四边安全对话”等盟友体系来对抗中国,在经济上讲就是“印太经济框架”。但现在印太地区绝大部分国家跟中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强,相对而言,跟美国的经济联系在下降。
(对印太地区而言)中国是最大经济伙伴,美国是最大军火商,双方的比较优势不一样。美国的比较优势在于军事能力、盟友体系,中国的比较优势在于经济发展能力、经济辐射能力。短期内,美国改变不了(这一状态),在印太地区也新投入、新增加不了多少资源和资金,所以“印太经济框架”吸引力有限。对菲律宾、印尼等国来说,在经济合作方面,中国依然是首要选择伙伴。
视频:【东西问·中外对话】专家:美国印太战略有多重局限来源:中国新闻网
卢西奥:中国在周边国家和全球经济当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对许多域内国家来说,中国是一个庞大的邻国、一个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所以,这应该就是美国“印太战略”面临的挑战。
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展现出开拓者的形象,比如“健康丝绸之路”在抗疫时发挥了重大作用,为各国送去了药品和疫苗。再比如重要的“数字丝绸之路”,在亚太地区特别是在东南亚,提升了在中产阶级和年轻人群当中推行电子商务和移动商务的潜力。
美国一直在推出自己的倡议,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经济繁荣网络”计划等对抗中国,“印太经济框架”也属于这类尝试。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取得成功,还有待观察。
中新社记者:美国为何在“印太战略”当中加入台湾问题?
胡波:美国“印太战略”的文件里明确把台湾地区当成战略“支柱”之一。这无形中把台湾问题变成了一个地区性的或者说国际化的问题。
首先,这会推高中美之间的紧张关系,也会给地区国家造成很大困扰。台湾(问题)是海峡两岸的问题,不涉及到国际问题,也不涉及到第三方。除美国和日本外,其他国家基本上认为台湾问题跟自己的关系不是很大。
近年来美国的政策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印太战略”,触及到中国的核心利益。随着美国军事、外交、政治上的行动,台海局势越来越紧张。美国把台湾问题塞进“印太战略”当中,非常不利于地区和平稳定,是地区国家要非常警惕的一件事。
中新社记者:美国“印太战略”对南海地区形势有何影响?
胡波:“印太战略”对南海问题主要造成两方面影响,第一个是军事上的影响。美国不断强化在南海地区的军事存在,也不断强化针对中国的军事行动的频次、烈度和针对性。
美国乐于把这些军事行动政治化,它在南海的所谓“航行自由”行动以前是秘密的,现在是公开的。这样无形中会推高南海局势的紧张化,也会增大与中国擦枪走火的风险。
从政治上讲,南海和东南亚地区处于“印太战略”的中心节点,如果得不到东南亚国家支持,“印太战略”的成效可能会大打折扣。所以,美国先天地就要推动东南亚国家选边站。
东南亚国家大部分不愿选边站,但美国会千方百计地去推动,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东南亚地区可能撕裂或者对立,不利于东盟在地区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中新社记者:对于“印太战略”,东南亚国家的确与日本、澳大利亚的立场存在差异,如何去分析这种现象?
胡波:印太各国对“印太战略”的立场可分为两类。日本和澳大利亚是一类,韩国和东南亚国家是一类。韩国和东南亚在中美竞争中的立场趋近,都不愿选边站。但日、澳实际上已经选边站,在战略、安全层面跟美国绑在一起了。
这有传统方面的原因。当然,也有美国在背后推动。日、澳认为美国是亚太地区的“警长”,自己是“副警长”。
第二个因素跟它们对自己的定位和判断,有很大关系。日本认为自己跟中国有激烈地缘政治冲突,认为中国对它构成威胁,包括在钓鱼岛、东海甚至南海区域。
而对于澳大利亚,中国实际上与它没有任何地缘政治利益冲突。但澳大利亚过度焦虑,认为中国崛起后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这完全是臆想。
此外,韩国和大部分东南亚国家有独立自主外交的传统,但某种程度上讲,日、澳没有这方面传统。
卢西奥:我认为有两个因素,一是各国与中国的(地理)距离,一是一些国家与美国的长期联盟关系。印度尼西亚长期奉行不结盟政策,马来西亚与中国长期保持良好互利关系。但日本、澳大利亚和这些东南亚国家不同,它们与美国有着长期联盟关系。
美、日、欧等的行动、战略和政策,当然会对(亚太)地区造成影响。东盟成员国担忧,大国竞争可能会迫使它们选边站,它们希望通过对话缓和局势。
中新社记者:美国强推“印太战略”,亚洲国家如何应对形势变化?
卢西奥:东盟国家正尝试从大国竞争中找到出路,担心自己会在此过程中失去中心地位和自主权等。
因为东盟国家的地域接近性,地区局势对它们来说利害攸关。假如发生冲突,后果对任何国家来说都十分严重。
东南亚国家会非常乐意发挥作用,(推动大国)达成调和与理解,避免转向冲突。区域内国家应避免选边站,利用其集体影响力,说服大国在双边关系中建立坚固的“护栏”,加强、深化危机沟通和管控机制。
航拍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焕”新颜,迎接东博会。俞靖 摄中新社记者:美防长奥斯汀6月在香格里拉对话会上发表推进“印太战略”的讲话,提及印太地区将是未来美国国防部的“优先战区”,如何看待这一表态?
胡波:从奥巴马时期开始,(美国)就认为中国是最大的战略竞争对手。即便现在发生了俄乌冲突,美国依然认为中国才是最“旗鼓相当、迫在眉睫的挑战”。
在这种认知下,美国各大战区力量配置、处于部署状态的海空大规模军事平台,印太地区至少占了60%或70%以上。美国其实已经把所谓“印太战区”当成了最主要战区。这两年,美国在(鼓吹)“中国威胁”的基础上,各种措施力度越来越大,包括实施“全政府战略”。
中新社记者:中国如何应对美国的围堵、压制?
胡波:首先,中国的国力发展到现在,有信心、有能力应对美国的挑战。美国说过的有些事也不一定干得成。我们要谨慎地观察,战略上要充分重视,心态上要淡定一些。
第二,怎么去做美国盟友包括伙伴国的工作?美国搞封闭、排他性小圈子,中国就反其道而行之。不论从安全上还是经济上,中国都要倡导真正的自由和开放,扎实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等,用实际行动来向地区国家证明中国才是最负责任的国家。
第三,中国要跟周边国家妥善处理相关分歧。要调低预期,不要寄望于短期内能解决这些问题。但可以跟周边国家共同努力,搁置、管控这些争议。
记者:孟湘君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